关于做好2005年度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外经项目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
各市、扩权县外经贸局、省级外经公司:
2005年度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项目资金使用,我省外经项目仍按照2004年的做法单独划拔一块资金使用,由各市(扩权县)直接上报我厅。为了做好项目计划的申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请企业的条件
1)具有企业法人资格,取得进出口经营权或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;
2)上年度出口额在1500万美元以下的中小企业;
3)近两年在外经贸业务、财务、税收、外汇、海关管理等方面无违规行为。
二、支持内容
1.境外投(议)标
1)境外投(议)标项目初步考察及调研费;
2)境外投(议)标项目包括:成套设备和大型单机境外投(议)标、对外工程承包投(议)标项目;
2.开拓新市场外经出国团组赴境外考察
由省外经贸厅组团,委托项目承办单位承办的市场考察团至少由5家以上企业组成。
3.质量管理体系(ISO9000)、环境管理体系(ISO14000)认证。
三、支持比例和金额
1)标书购买制费,支持比例70%,支持金额20000元;
2)项目初步设计费,支持比例70%,支持金额20000元;
3)初步考察及调研费,支持比例70%,同一项目只支持一次两人境外考察的往返经济舱机票费用;
4)出国团组赴境外考察费用,以每家企业为单位定额补贴;
5)质量管理体系(ISO9000)、环境管理体系(ISO14000)认证费用,支持50%。
四、项目的申报规定和时间
1)申报材料按浙外经贸联发[2002]43号规定上报。2005年计划项目的编制仍采用2004年度使用的软件,企业申报使用项目版,可直接从浙江省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资金网sme.zftec.gov.cn下载,生成电子信息和书面文本,根据填表说明,提交申请单位基本情况、申请报告、申请项目等相关资料;
2)项目涉及市(县)外经企业由当地市(扩权县)外经贸局汇总报省外经贸厅,省级外经公司可直接上报我厅,由我厅外经处负责项目审核立项;
3)执行中,对已上报计划项目如发生情况变化可随时调整;
4)申请材料上报时间2005年7月12日以前。
省外经贸厅外经处联系人:陈炳荣、何晓群
电话:0571—87706050或87706136
传真:0571—87706046
特此通知
投诉电话:0571-8705089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