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件撤证


① 企业通过电子钥匙登陆“2006版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件申领”系统进入“成套撤证申请”——“录入申请”(企业把英文许可证号录入),正确的电子数据提交(此时该数据显示为“待审”状态),同时将相关资料(  a. 中华人民共和国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原件; b. 中华人民共和国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撤换证申请表,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)交至省外经贸厅3号窗口办理。若资料不全,当场退还给企业,并要求其准备好完整的资料后,重新递交;
② 省外经贸厅收到资料,初审无误后,将电子数据发送北京许可证事务局进行确认,对企业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件进行撤证受理。
③ 待许可证事务局反馈确认数据后,省外经贸厅进行最终的数据审核。
④ 省外经贸厅通过企业上报的撤证数据,同时企业端联网显示该上报的撤证数据“已通过”状态,纺织品配额退回企业,企业可再次使用为办结时间,办理时限为3个工作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