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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事指南
办事指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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审批事项:
办理邀请函审批规范
服务对象:
省级外贸公司,厅属各单位,外商独资企业、外商个体工商户,其他按有关规定应到我厅办理的外贸企业。
申报条件:
报送材料:
1.签证通知呈报表一式两份(见附件),邀请单位(公司)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,其中非本厅下属外经贸企业需有主管部门意见并加盖公章。
2.邀请单位须提供担保书1份(见附件),要求法人代表签名并盖本单位章。
3. 被邀请客商的有效护照复印件。
4.有效的经贸往来凭证。
5. 其他材料:
第一次来我厅办理邀请函的企业需提供本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。
各市、县(市、区)企业来我厅办理邀请函需提供所属地市外办的同意函。
6.申办半年或一年有效多次来华邀请函,申办单位还需提供客商来华签证记录。
7.对符合办理签证延期的客商,邀请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:
(1) 延期情况说明及担保书(见附件)(2) 客商的来华签证记录、护照复印件(3) 我厅前一次签发的邀请函复印件。
(4) 双方购销合同或贸易往来凭证。
8. 审批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。
申报程序:
企业持以上材料到619房间审批。
工作时限:
材料齐全并符合要求的前提下,原则上2个工作日。联 系电话: 87706035, 87706015。
其他:
审批依据:
责任处室:
办公室
表格下载:
表格名称
签证通知呈报表
样表名称
无样表下载
下载表格说明:
1、
鼠标(右键)点击表格名称进行下载
2、
在弹出的提示框中选择“将文件保存到磁盘”,并进一步将表格(文件)保存到本机磁盘上(如桌面,c盘等)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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