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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外经贸办函〔2007〕1号
浙江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及办事大厅
迁 址 公 告
浙江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及办事大厅将于2007年6月4日起迁入新址办公。现将新办公地址及电话公告如下:
厅办公地址:杭州市延安路468号 邮编:310006
办事大厅办公地址:杭州市延安路470号 邮编:310006
厅值班电话:87050911
投诉电话:87050899
机要室电话:87050918
厅 传 真:87056009 机要传真:87050909
各处室联系电话:
人 事 处:87051150 综 合 处:87051159
法 规 处:87051576 财 务 处:87051730
外 贸 处:87051863 机 电 处:87051917
外 资 处:87051976 开发区处:87052141
外 经 处:87059283 公平贸易局:87050855
信息化处:87050891 机关党委:87050895
监 察 室:87050897
办事大厅联系电话:87051314
特此公告。
浙江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
二○○七年五月十六日
主题词:经贸 机关 迁址△ 公告
抄送:商务部办公厅,省委办公厅,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,
省政府办公厅,省政协办公厅,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,杭州海关,省级各部门,各市、县(市、区)外经贸局,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管委会,省属各企业集团,省级外经贸企业。
浙江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办公室 2007年5月21日印发 |